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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六举措服务企业复工复产

发布于 2020-02-21 16:38  

  杭州日报讯 近日,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《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复工复产“三服务”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意见》,采取六大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。

  措施一:严格疫情防控环境监管服务。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医疗废物、城镇生活污水、饮用水水源安全、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应急监测、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等环境管理工作,牢牢守住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。

  措施二:优化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。疫情期间,可采取“网上办、掌上办”等线上方式办理各类环保行政许可,涉及环保方面的项目审批和验收实行特事特办。

  措施三: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技术服务。疫情响应期间,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“企业环保咨询日”活动不再设置固定日期,实行常态化运行;公开市生态环境局服务咨询电话:0571-87238519;根据需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环境监测服务、出借仪器设备、协调组织专家上门技术指导等。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年检的机动车,实行延期年检。

  措施四:积极提供环境要素支撑保障。按照“能早尽早、应发尽发”的原则,积极协调相关部门,尽快审批下达各类环保专项补助资金,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、疫情防控环境应急保障贡献突出的地区和企业的支持力度。

  措施五:开展环保服务企业结对活动。持续深化“走亲连心三服务”活动,做好滨江区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和服务,协调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申报备案、通行证件办理等服务。

  措施六: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,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环境监管服务,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具体措施,全力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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